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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了!孟连县出台《条例》依法保护母亲河----南垒河

8月13日,孟连县召开《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南垒河流域保护条例》颁布施行大会,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用法治力量守护好南垒河,全力打造最美“母亲河”,让孟连人民的“母亲河”时刻展现最美画卷!

县委书记罗舜出席会议并讲话,县委副书记、县长张志东对贯彻实施《条例》作表态发言,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斌主持会议。

罗舜要求,要深化思想认识,确保《条例》贯彻落实到位。南垒河是孟连的母亲河,也是一条国际界河,流域面积475.61平方公里,颁布施行南垒河流域保护条例,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重要体现,是兑现生态环境保护承诺的重要表现之一,对进一步规范南垒河流域开发、利用、治理,改善南垒河流域生态环境,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;要狠抓落实执行,确保《条例》有实效不走样,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,明确责任,突出主体促贯彻,突出监督促落实,突出职能促落地,突出配套促成效,确保《条例》全面贯彻施行;要强化学习宣传,确保《条例》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。通过全覆盖、立体式、全媒体、常态化的宣传模式,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,多层次、多角度,有步骤地开展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工作,迅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学习、宣传、贯彻执行《条例》的热潮,为全面学习贯彻施行《条例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。

罗舜强调,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,《条例》的颁布施行为孟连生态文明建设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础,要以《条例》实施为契机,创新理念,扎实工作,全面落实《条例》的各项规定,努力开创孟连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,为提升全县绿地面积,改善生态环境,推动生态和谐发展再上新台阶,奋力开创孟连加速崛起跨越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
张志东要求,要广泛宣传,努力营造良好氛围;要依法依规,全面提升法治水平;要制定细则,为执行条例提供保障;要强化认识,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。

据了解,今年年初召开的孟连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南垒河流域保护条例》,已于5月28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,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公布施行。

县领导赵承荣、扎克、张军荣、宋艳萍,县十五届人大代表,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、各人民团体、各企事业单位、省市驻孟单位、各乡(镇)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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